返回列表日期:2017.03.20
近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公安部、國家旅游局聯合印發了《農家樂(民宿)建筑防火導則(試行)》。導則提出,農家樂(民宿)的從業人員應熟悉崗位消防職責和要求,做到“一懂三會”(一懂:懂本場所火災危害性;三會:會報火警、會使用滅火器、會組織疏散逃生)。村民委員會或經營管理農家樂(民宿)的行業協會應建立志愿消防隊。有條件的地區,應根據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等。
導則旨在預防農家樂(民宿)建筑火災,規范防火改造措施,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降低火災風險,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,促進鄉村旅游發展。導則共有6章、48條,分別對農家樂(民宿)建筑的消防基礎設施要求、消防安全技術措施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職責等問題進行了明確。
導則還規定,相關要求主要適用于經營用客房數量不超過14個標準間(或單間)、最高4層且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的農家樂(民宿)。超過上述規模或新建的農家樂(民宿),應符合《農村防火規范》GB50039、《旅館建筑設計規范》JGJ62、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要求。不適用于土樓、地坑院、窯洞、氈房、蒙古包等傳統建筑。已經投入使用的農家樂(民宿)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不符合本導則要求的,應按本導則要求進行改造,完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。(記者 徐萬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