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制定青藏高原生態環保規劃
返回列表日期:2009.12.23
記者16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,根據中國制定的青藏高原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(2011-2030年),中國將分三個階段實施青藏高原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,力爭到2030年實現青藏高原區域自然生態系統趨于良性循環,人與自然和諧相處。
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,青藏高原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范圍包括西藏、青海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肅、新疆6省(區)27個地區(市、州)179個縣(市、區、行委),其地理位置特殊,自然資源豐富,是中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。
2001年以來,規劃區域內累計退牧還草約16萬平方公里,退耕還林約4200平方公里,治理水土流失面積約9000平方公里,森林覆蓋率提高0.8個百分點,主要河流、湖泊水質優良,大部分城鎮大氣環境質量優于國家一級標準。但由于自然環境復雜脆弱,區域產業結構不盡合理,青藏高原生態安全仍面臨嚴峻挑戰,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。
據介紹,按照規劃,青藏高原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目標分為三個階段:近期(2011-2015年)將著力解決重點地區生態退化和環境污染問題,使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,部分地區環境質量明顯好轉;中期(2016-2020年)目標是已有治理成果得到鞏固,生態治理范圍穩步擴大,環境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加大,使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,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格局基本形成,區域生態環境總體改善,達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環境要求;遠期(2021-2030年)目標是自然生態系統趨于良性循環,城鄉環境清潔優美,人與自然和諧相處。